【冬季行动】两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结果......丨五大曝光

时间:2025-04-05 07:57:33 转载源:新闻观察网 作者:诗然 点击:3162次

酒驾遇查有人央求交警“放一马,要不驾照就被吊销了”有人辩解说“今天没喝,那是昨晚喝的”在安全和法律面前这些戏份都很苍白‍“能放一马吗?要不驾照就被吊销了”12月6日20时49分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驾驶人钟某某进行酒驾检查时,检测出结果为2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进一步核查,钟某某于2023年5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警察同志,请求你们放过我一次吧,要不然我的驾驶证就被吊销了。”钟某某求执勤民警放一马。但法律就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钟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交警提示: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我今天没喝啊,那是昨晚喝的”12月10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玉北大道石牛路口路段时,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李某某还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我今天可没喝酒啊,只是昨晚在家喝了两瓶啤酒。”李某某辩解说。法律只重证据和数据。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惩罚。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请各位驾驶人一定控制好自己的行为拿起酒杯,放下车钥匙同行人员也应当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行为审核:张小玫编辑:韦绍楼供稿:林增崇 何际传版权声明:“玉林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困难及“碰瓷”、诈骗、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110;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12122(高速交警)、96333(广西高速客服热线);车管所业务咨询热线:0775-2680122;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举报投诉: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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